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日11:00-6月4日16:00
报名、查询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6月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初级岗位现场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请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威海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通知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统一笔试。笔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请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 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附件:1.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威海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