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6
经过个人申请、院系评议、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在学生事物发展中心旁资助管理中心宣传栏,公示时间为11月5日-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反映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982013。
学生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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