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地理科学专业始建于1984年,依托校级重点学科——地理学,现已建成为学校重点专业之一。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3人,副教授7人,博士9人,德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德州市优秀教师4人,校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3人,聊城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1人,另从中国科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名校和知名企业聘请客座教授9人。
本专业密切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重点培养现代地理科学基本理论扎实、基本知识全面、基本技能熟练、教学能力适应现代地理教学发展需要,能够在中等学校、高等院校、人口、国土与环境、测绘与规划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规划与开发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报考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地质学、地理信息系统、地图与遥感、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硕士。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植德州,面向山东,融入京津冀,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备现代地理学基本理论扎实、基本知识全面、基本技能熟练等专业能力,适应现代地理教学发展需要,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各类学校从事地理教学、教学研究和其他教育工作的创新型专业化教师。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应达到如下目标:
培养目标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培养目标2:能够综合运用地理科学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解决教学问题,实现有效教学。
培养目标3:树立德育为先理念,能够实践班级组织与建设工作,能实施多元综合评价,德育管理能力强,引导学生生涯规划。
培养目标4:具有创新意识,能够通过有效沟通,运用反思和明辨性思维,实施教育创新行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专业发展。
培养目标5:能够以学生为中心结合地理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带领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
专业毕业要求要根据国家认证标准中的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和学会发展4个维度,对应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和沟通合作等8条毕业要求来描述,毕业要求要能支撑培养目标,并充分体现本专业的特点。
1.师德规范。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卓越的中学地理教师。
2.教育情怀。认同地理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从教意愿、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
3.学科素养。系统掌握地理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地理学相关领域的基本进展和社会应用前景。
4.教学能力。充分认识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通过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实践培养环节,具备良好的教师素养,获得从事地理教学的基本能力。
5.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培养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建设、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点,获得积极体验。
6.综合育人。具备全程育人意识,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掌握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内涵,在参与组织地理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中能够自觉进行育人活动。
7.学会反思。具有反思意识、反思能力、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初步学会对地理教育教学问题分析、研究、批判、解决与反思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8.沟通合作。能够理解和积极培育学习共同体策略,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技能。具有主动参与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具备与学生、家长、同事、社会各界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的知识和技能。
(三)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
【践行师德】
1.师德规范:
指标点分解:
1.1 能够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1.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了解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教意识。
1.3 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教育情怀:
指标点分解:
2.1热爱地理教学,具有强烈的中学地理教师职业认同感与终身从事中学地理教学的意愿。
2.2富有教育教学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工作细心、耐心。
2.3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地和谐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
【学会教学】
3.学科素养:
指标点分解:
3.1 具备扎实的地理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准确理解地理学课程标准内涵和要点,掌握地理学课程的宗旨和基本理念,了解地理学课程的学科特点和育人价值。
3.2 了解化学、物理、生物、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联系,具备培养中学生地理学科核心素养和综合认知的意识。
3.3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国内外地理学及地理教育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
4.教学能力:
指标点分解:
4.1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地理教育教学理论基础,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4.2 具备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业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讲授法、演示法、讨论法、实验法等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能独立备课、上课和批改作业。
4.3具有独立运用信息技术支持中学地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等综合教学能力。
【学会育人】
5.班级指导:
指标点分解:
5.1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5.2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5.3通过承担班主任实践工作,掌握班级组织管理的策略与方法,能有效实施中学班级管理相关工作。
6.综合育人:
指标点分解:
6.1理解学科育人在育人体系中的地位、价值、基本原理和实施方法。
6.2能够发掘和理解地理学科中蕴含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能结合地理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促进中学生人格塑造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6.3结合已掌握的综合育人理论素养,能对综合育人案例和实际经验进行分析、讨论、思考和总结。
【学会发展】
7.学会反思:
指标点分解:
7.1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具备反思意识和反思能力,运用批判性思维,学会分析和解决地理学和地理教育教学问题。
7.2树立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能对教学设计、过程和实施等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认知和诊断,并提出改进措施。
7.3能够完成具有一定理论深度和实践参考的地理科学及地理教育教学反思报告,具有撰写地理教学科研论文、编写校本教材的潜力。
8.沟通合作:
指标点分解:
8.1理解共同体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合作能力。
8.2 有团队协作活动经历,如学术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中的团队协作活动等,能够形成协作案例研究报告。
8.3能够在教育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中与学生、家长、同事、社会各界等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表1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1.师德规范 |
H |
|
M |
L |
|
2.教育情怀 |
H |
|
M |
|
L |
3.学科素养 |
|
H |
|
M |
L |
4.教学能力 |
|
H |
|
M |
H |
5.班级指导 |
M |
|
H |
L |
|
6.综合育人 |
L |
|
H |
|
M |
7.学会反思 |
|
M |
L |
H |
|
8.沟通合作 |
|
L |
M |
H |
|
说明:H(高支撑度),M(中支撑度),L(低支撑度)。
三、修读要求
(一)修读年限与授予学位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毕业达到专业学分要求,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二)毕业标准与要求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学分,而且满足下列条件: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且达到规定标准;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四、课程设置
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确定。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一)主干学科
地理学和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
地理科学导论、地质地貌学、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概论、测量基础、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遥感概论、地理信息系统、自然资源学原理、地理教学论、中国地理、世界地理等。
(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地质地貌野外实习、自然地理学综合实习、人文地理野外实习、测量实习、区域地理调查实习、地理教育研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等。
(四)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1.通识教育课程(见表7 地理科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1)通识必修课程:37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0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素质类、科学素养类、艺术审美类、创新创业类四个模块。每个模块至少修满2学分,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10学分,其中师范类学生须在人文素质类、科学素养类、艺术审美类三个模块中至少修满8学分,艺术审美类模块必选。
2.学时与学分
地理科学(师范类)本科专业修读总学分168学分,各类课程学分及占比如表3所示。
表2 师范类专业各类课程标准
专业认证标准课程类别 |
标准要求 (学前教育) |
标准要求 |
标准要求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课≥44学分, 总学分≥64学分 |
必修课≥24学分 总学分≥32学分 |
必修课≥10学分 总学分≥14学分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
学分≥10% |
学分≥10% |
学分≥10% |
学科专业课程 |
≥20% |
≥35% |
≥50% |
教育实践 |
≥18周 |
≥18周 |
≥18周 |
表3 各类课程学分及占比
类别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必修 |
选修 |
必修 |
选修 |
小计 |
通识教育课程 |
37 |
10 |
22.02% |
5.95% |
27.97% |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
2 |
15 |
1.19% |
8.93% |
10.12% |
学科专业课程 |
50 |
34 |
29.76% |
20.24% |
50% |
教师教育课程 |
10 |
4 |
5.95% |
2.38% |
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