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电子件发至邮箱(zgc6396721@yt.shandong.cn),报考高中学段的邮件名称以“学校名称+学科+姓名”命名;报考初中学段的邮件名称以“直属初中+学科+姓名”命名。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0535-6396721)确认。
3.提交材料。考生须按下列顺序提报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报名表(见阅读原文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就业协议书;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各学期学习成绩表、普通话证书和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6)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阅读原文附件3)。
考生要确保报名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通过人员按要求加入指定QQ群。报名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形式将在报名后加入的指定QQ群中通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为其排序。
(三)选岗
选岗工作以线下或线上选岗形式开展,具体事宜,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按管理权限向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